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 让立法之路载满民情民意——怀化市5年出台8部地方性法规为高质量发展护航
2022-07-14 14:00:0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杨湛 周玉意 余毓华         

开栏语:近年来,湖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合《湖南法治报》推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主题报道,深度挖掘我省各级人大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硕成果。汇聚民智开门立法、现场调研督办重点建议、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一幅幅生动的民生图景、一份份暖心的实事清单,让全省人民感受到满满的幸福感、妥妥的获得感。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湛 见习记者 周玉意 余毓华 通讯员 吴俞贤 谭永武

5月1日,《怀化市住宅物业管理若干规定》正式施行,杨村社区居民王志勇就发了—条朋友圈,称赞《怀化市住宅物业管理若干规定》采纳了他提出的立法建议,在朋友圈获得—片赞扬。

据了解,这是怀化迄今为止最“瘦身”的—部地方性法规,全篇仅12条,是典型的“小立法”,却是该市目前为止立法难度、立法争议最大的—部地方性法规。

在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各类征求意见会议30余次,收到各类意见、建议近800条,先后修改21稿。经反复研究、论证,采纳吸收各方面的修改意见80多条,用简洁、实用、清新的法规条文来回应社会关切,每—条都载满了民情民意。

近年来,在怀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域社会治理和民生关注热点开展立法工作,5年出台8部地方性法规,有力保障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建设法治怀化、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程中,刻下—个又—个精彩的时代印记。

2022年6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万千深入鹤城区红星街道,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杨村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

立法跑出“加速度”

——从“有没有”到“好不好”

2018年1月1日,《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这是怀化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出台的第1部地方性法规,开启了怀化人大常委会立良法、促善治的良好开端。

良法,善治之前提。获批立法权以来,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旗帜鲜明讲政治,关注百姓热点、与人民同心,盯住政府难点、与政府同力,依法履职促发展,编制立法规划,把任务分解到每—年度,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具体部门,确保立法工作科学有序推进,跑出立法“加速度”。

目前,该市已制定8部地方性法规,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古村落保护、乡村规划等方面。

“题目切得小,结构切得精,内容切得细,措施切得实,是怀化人大立法的着力点。”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罗建国说,在保证立法质量和效率的同时,也让立法更务实、更接地气。

《怀化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聚焦立法所要解决的最主要问题,在全省市州中第一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融入地方性法规,率先将村庄规划编制与村民建房管理一体谋划、一体立法。

“地方性法规只有明确具体,才能管用、好用。”罗建国介绍,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立足地方实际,在法规立项和法规起草前,通过公开征集、深入调研等方式,吃透情况,编制完成2022-2026年立法建议项目,明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在立法实践中,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及时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使地方立法更好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实现立法工作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以及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法律责任等部分内容,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与实际工作需要不相适应。今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条例的立法修正工作,深入杨村社区等基层立法联系点,收集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在6月底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汇聚民情民意的修正文本正式表决通过。

“我们把精细化立法要求贯彻到立法全过程,努力实现法规调整对象和范围清晰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清楚具体。”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万千说。

立法联系点里“载民意”

——“小切口”促进“大和谐”

2月10日,怀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修改了《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目前,该市建有鹤城区杨村社区、溆浦县北斗溪镇、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这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当好社情民意“直通车”、法治宣传“播种机”,将听取意见的触角延伸至基层各个领域,把更多的民意装进“法”里。

今年,在编制新一届怀化市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中,北斗溪镇村民代表提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杨村社区居民代表提出的文明行为促进、共享电动车管理;靖州县人大提出的殡葬管理方面的立法需求问题,均与该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高度契合,已列入立法项目建议草案。

“时间跨度最长,开门立法最彻底,需要解决问题最多。”罗建国用3个“最”细数《怀化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的出炉过程。

从2018年开始立法调研,到2019年立法审议,再到2020年审查通过该条例,该条例历时近3年之久。最初,条例在政府议案中的名称是《怀化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一审中多数意见认为村庄建设和管理方面的事项很多,立法范围过于宽泛。按照“小切口”入手、真解决问题的思路,条例修改为现名称。

“在整个审议过程中,先后召开了20多次座谈会,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前前后后收到890多条意见,采纳了390多条。”参与立法的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副教授刘小兰说,这部法规从起草到最后表决通过,经过了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多次修改完善等多个程序,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只是怀化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缩影。翻阅一部部具有怀化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就会发现,“人民”始终是主题词,“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终是主轴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始终是主旋律。

在2021年的怀化市地方立法民调中,规范机动车停车管理的呼声高居榜首。市人大常委会立即作出了启动《怀化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立法的决定。同年10月,该条例应声落地,对停车设施规划与建设、管理、停车行为规范等作出明确规定,用法治方式、从源头上破解了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回应了社会的关切,促进社会和谐。

2021年12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怀化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新闻发布会。

百姓的关切点就是立法的聚焦点。市人大常委会在实际工作中“点”“面”结合,积极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立法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内容听取公众意见、重大利益调整论证等机制,积极探索“网格化+上门征询”“线上+线下”立法意见征询全覆盖、“一二三四”过程工作法、“五有”立法点阵地建设等工作模式,问智于民,汇集民意、集中民智、反映民情,凝聚立法“最大公约数”。

据不完全统计,在8部地方性法规立法过程中,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共召开立法调研听证座谈会500多场次,有14000多名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立法过程,收集社会公众意见4000多条,研究吸收1300多条,立法文本先后共修改70多次。民意的汇集与交汇、碰撞与共鸣,夯实筑牢了条例的民本基础,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8部条例文本均获得满票通过。

2022年4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杨村社区立法联系点召开立法意见收集会商会。

立法赋能“蓄势行”

——地方法成为“助推器”

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抓好地方性法规实施作为立法工作的生命线、作为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抓手,综合运用举行新闻发布会、多种媒体开办专栏、纳入全市普法学法考法内容等方式强化宣传教育,推动地方性法规家喻户晓、入心入脑。尤其是在法规实施1年后,及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或专题调研,建立问题清单,用真交办、严督办的方式实现“法规牙齿的有力咬合”,努力发挥地方立法对本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

《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赋能怀化高质量发展。该市各县(市、区)根据条例规范内容,着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强力助推卫生文明城市创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2020年8月,新晃侗族自治县城、辰溪县城、芷江侗族自治县城、通道侗族自治县城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县城。

立法赋能高效能治理。扬尘污染是一直困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老大难”问题。用法治力量守护好蓝天白云,不让怀化这座会呼吸的城市蒙尘,是怀化人民的共同心声。2020年11月,《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出台,从法制层面对防尘主体、防尘措施、监管执法作出明确规定,推动形成了源头防治、城乡共治、综合治理的生动局面,全市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成功创建国家空气环境质量2级标准达标城市。

法规制度进入百姓生活,实现了小法办大事。《怀化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实施后,城区内科学施划路内停车泊位7853个,政府自建公共停车场16个,增加车位2193个,停车难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随着一部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怀化在实施“三高四新”发展战略中碰到的实际问题,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逐一得以解决,让重大战略实施更有底气、改革更有穿透力,也让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法治的轨道上跑得更快。

一字千金筹善法,三番四复问良规。回首怀化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之路,载满民意,答卷上写满了“数量多、分量重、质量高、节奏快、效果好”等生动评语。展望未来,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为加快怀化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让法治闪耀出更加灿烂的光芒。

责编:李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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